相关学院(部):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办法》(陕师校发〔2022〕156号),为做好我校2023届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与要求
(一)考核对象
2023届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其中师范生包含国家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计划师范生、普通师范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师范生、莆田公费师范生、“海亮班”公费师范生。教育类研究生是指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01)、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3)。违约的各类公费师范生不予考核认定。
(二)考核要求
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毕业生报名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主修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一致。详见《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报名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学段学科对照表》(附件1)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科目》(附件2)。以下为分类确定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对象:
1.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的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含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下同);
2.申请初级中学学科教师、高级中学学科教师、中职文化课学科教师、中职专业课教师且有明确任教学科的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但所学专业没有明确任教学科和教学专业的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若报名学段和学科已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中开考的,需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并且合格,同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未统一开考的,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须加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二、考核内容与形式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包括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
培养过程性考核包含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课程学业、教育实习实践、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四个部分,各部分考核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由各学院(部)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呈现为《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表》(附件3)。
1.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
坚持师德为先,促进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践行师德规范,涵养教育情怀,全面考核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
2.课程学业
全面考核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课程学习情况、确保修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并全部通过考试或考核,达到课程标准要求。
3.教育实习实践
加强实践教学,构建全方位教育实践内容体系,促进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有机贯通。全面考核教育实习实践情况,确保教育实习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
4.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
坚持能力为重,全面加强教学基本功及教学技能训练。全面考核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确保达到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1)完成不少于20课时的教育部推荐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http://www.moe.gov.cn/s78/A10/gongzuo/ztzl_jsjymfkc/);(2)完成一份报名学段学科的课堂教学设计,并根据课堂教学设计制作15分钟微课视频(包含5分钟说课,10分钟课堂教学展示),作为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其中课堂教学展示环节要求使用多媒体课件和板书书写(微课制作规范见附件4)。
(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形式为笔试(闭卷),包括《综合素质与教育教学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综合素质与教育教学能力》由学校考核工作组统一安排,包含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理论与实践,综合育人(班级管理与指导、学科育人和活动育人)等。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由各学院(部)考核工作小组自行组织,其中,没有明确任教学科和教学专业的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报名后按照学校统一安排,随相关学院(部)的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一起参加测试。
三、免考条件
所有学生均须完成培养过程性考核,符合免考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免考全部或部分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免考申请表见附件5。
1.主修专业通过第三级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师范生(不含教育类研究生),可申请免考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包括《综合素质与教育教学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免考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中的《综合素质与教育教学能力》。
(1)主修专业通过第二级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师范生(不含教育类研究生)。
(2)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且均取得合格成绩的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
(3)主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修读的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公共必修课程)、教师教育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程),每门课程成绩均达到75分(含)以上的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免考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中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1)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成绩合格且其学段和科目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的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
(2)主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修读的专业必修课程,每门课程成绩均达到75分(含)以上的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
四、考核时间安排
1.报名:2022年11月8日-11月18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统一在学院(部)报名。学院汇总后,于11月18日(星期五)12:00前将《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6)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教师教育处,电子版发送至教师教育处邮箱。
2.培养过程性考核:2022年11月21日-12月3日
各学院(部)于12月3日(星期五)17:30前完成本单位报名学生的培养过程性考核,并将考核鉴定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教师教育处,电子版发送至教师教育处邮箱。报名学生的培养过程性考核材料(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表、微课视频等)和免考申请材料(免考申请表、成绩单等)由各学院(部)保管备查。
3.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及时宣讲考核文件,加强管理,强化内部监督,确保文件执行准确。对随意扩大免试认定范围,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或不按规定予以考核通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各学院(部)成立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小组,制定考核工作方案,负责资格审查、培养过程性考核、《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测试和免考条件审核等工作。考核小组名单和工作方案于2022年11月18日(星期五)12:00前报送教师教育处。
3.各学院(部)负责《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测试命题并组织考试,根据学校考核工作安排,接受其他学院(部)没有明确任教学科和教学专业的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的测试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教育处职前教育与认证管理科。
联 系 人:高雨昕 董兴存
联系电话:85310461,85310496
邮 箱:jsjy@snnu.edu.cn
地 址:长安校区校务楼623室
教师教育处
2022年11月8日